他抬手啪啪拍了两下脑门,咧嘴一笑:“哎哟,我瞎叨叨啥呢!别人今朝有酒今朝醉,咱今朝有血今朝喝……来,兄弟,干了!”
姜凯被他这股子爽利劲儿一撞,心结松了半截,端起袋子跟兰天碰了碰,俩人仰头吸得痛快。
边喝边聊,倒也不生分。姜凯是个纯新手,兰天又是个敞亮人,逮着机会就问,兰天也毫不藏私,该教的全掏出来,真拿他当自家人照应。
就这么一来二去,姜凯才咂摸出味儿来:怪不得兰天头回见他就认出是菜鸟。
原来将臣尸族和吸血鬼之间,吃饭也有吃饭的规矩。
比方说,去医院“进货”,讲究个先来后到。前头要是有别的僵尸正吸着,后头的自觉绕道走……挤一块儿吃,容易呛火,更怕露馅。有些老油条甚至划地盘,谁敢越界,轻则瞪眼,重则翻脸。
而姜凯那会儿傻乎乎跟上来,等于一脚踩进雷区。好在碰上兰天这种懒得计较的,换个人,真可能当场撕起来。
姜凯听罢,脸上一阵发烫,心里直叹气:“想当个靠谱僵尸,路还长着呢。”
“行了,收摊!”兰天抹了把嘴,“垃圾带好,别留尾巴。对了,想顺点回去?抓紧挑,别贪多,小心翻车。”
姜凯一听“打包”,手指头都动了动,可转念想到自己连个像样的藏身处都没有,只好摇头:“算了,等我安顿好了据点,再来搬。”
“据点”这词,是兰天教他的……来医院太勤,迟早惹眼;他是将臣尸族,血不能往家里藏,马小玉还在呢,更得避着。最稳妥的法子,是另找个隐秘地方存血。姜凯觉得这话实在,当场点头,心里已经开始琢磨哪儿合适。
出了医院大门,兰天只递了个号码给姜凯:“有事打这个,别客气。”说完挥挥手,转身就走,干脆利落。
姜凯站在街口,回味刚才那一席话。时间不长,但句句是干货,让他对“怎么当个不露馅的僵尸”,一下子有了谱。
回家路上,他顺手给马小玉买了份宵夜。刚要付钱,忽然想起她那个姐妹明后天就到,干脆又加了一份。合不合口味?他没细想……心意到了,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