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边能拖延,一边能追责。这是孟元吉给自己留的两条路。
接物者还供出,金明驿有两套预备说辞。若内奏房回牍平安到达,便以御前仍命候勘为由压住河工急报;若回牍中途被截,就把丢失御前文书的罪推给先行的河工驿使,令地方更不敢擅动。
他不知道河堤是否真会决。孟元吉给他的赏钱按“拖过三日”结算,仿佛水也会照着账期走。
苏令仪没有因长史司的牌就把一切算到赵玠头上。
“内奏房为何帮他换出回牍?”她问。
内奏房书吏陈秉被连夜提来。
他说,第三道口谕并非由他亲耳听见。皇帝高热那日,内侍高让拿来一张两寸宽的黄纸,上面只有“候勘”“勿惊民”几字。高让称是肃王在榻前听来的圣意,让他依旧例誊成完整手令。
“黄纸在何处?”
“誊完便焚了。”
“小玺是谁盖的?”
陈秉额上见汗:“高内使。”
“用印簿为何只写‘河事一件’?”
“口谕向来不录全文。”
“向来不录,还是这一回没录?”
宫正司调来前后三个月的内奏用印簿。二十七道病中口谕里,二十四道写有传授者与两名见证;另三道只记事项,其中两道都是高让传来,一道是赏药,一道便是金水河事。
高让并非不懂旧例。他只在无法补齐见证时,改用了最短的记法。
“你可曾见肃王?”
“没有。”
内奏房把一句没有经手、没有见证的“候勘”,扩成了停迁、停闸。后来再有人截看回牍,只需拿出王府旧牌,便能从这条本就没有落名的线上接过去。
每个人都只多做了一点。
高让多传了几个字,陈秉多补了一段旧例,孟元吉只截一份回牍,监粮使司也只是再等一道复示。
合在一处,便可以让两县百姓继续留在堤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