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5章 归藏问审

第一项没有被当场撤掉,审录在后面改记四字:来源待核。

第二项是私携七人、诱其离籍。

三十年前的离籍确认一共有七张,内容几乎一样,都说七人自愿随照夜叛离,从此生死与山门无关。它们被收入正卷以后,看上去像是七个人自己办过离籍,日期却在开门十三日以后,而且没有七人中任何一个的指印。

宋长贵坐到见证席,报出六名药工的名字。六人误服混入附子的驱寒汤,当夜已经嘴麻心慌,最年轻的一个连站都站不稳;他负责带路,照夜奉遣领队,八个人一起从北门出去。北河药栈的配药副联记着六名病人的用药份数、两只药箱和十三日结算,末尾还有“青囊铁押,结清即退”。照夜把人救活后分成两拨,让他们各回原来的收药点,宋长贵才带结算副联回山。

“他们确实没有再回归藏。”审录说。

“没回来可以另查,病人出门求药不能写成被人带走。”宋长贵把自己撕下的半张离籍确认压在案上,“我拿结算副联回山时,值事房给了七张纸,让我找其余六人补手印。纸上写的是随照夜叛离,我撕了一张,剩下的没敢拿。卷里这七张,一个指印也没有,凭什么算他们自己认过?”

柳承把山门簿的七枚指印放到旁边。那一页至少证明七人当晚自愿出门求药,离籍确认却连一枚可以比对的印都没有,也没有宋长贵的签押。七张纸只能证明值事房事后准备办理离籍,证明不了七个人同意把求药改成叛离。

第二项被改为:七人离山事实存在,诱离无据。

第三项摆上来时,堂内反而安静了。

三仓停联、药路外移、七人离籍,皆由照夜一人承担。这行字是照夜亲手写的,下面有指印,也有孟绍文的青四见证。江野没有说它是假的,只让柳承把被公开抄本删掉的下一行投到墙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