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 旧港·宣慰司立(1)

陈祖义沉默了一会儿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囚衣——白色的,胸口印着一个“囚”字。三年了,这身衣服穿了三年。从太仓被押上船的那天起,他就是阶下囚。每天穿着它,每天看着水牢顶上那一小方天窗。他伸手摸了摸囚衣上那个“囚”字——不是摸,是在撕。手指掐进布纹里,沿着字的笔画往外撕。没有撕破。囚衣太厚了,洗了三年,缩了水,反而更结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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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放下手,看着自己粗糙的双手——握了二十年的刀,磨出了满手的茧。今天这双手要接印了。

“我当了一辈子海盗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像是在对自己说,“劫过船,杀过人,抢过货。旧港这地方,是我用刀占下来的。我以为我这辈子,要么死在海上,要么死在刀下。没想到——”他顿了顿,低头看着自己那双握了二十年刀的手。这双手昨天还在水牢里摸过断刀的断口,今天要摸铜印的印钮。“最后当的是将军。”

他把手伸进怀里,掏出一个布包。布包很旧,白绢已经发黄了,边角磨得起了毛。他打开布包,里面是那盏灯笼的灯芯。棉线,浸过桐油,黄褐色,卷成一团。白绢上绣着一行小字——“元儿点灯”。沈映月绣的。

“这是你爹留下的。他说,等他儿子来了,把这根灯芯给他。让他点亮灯笼,照亮自己的路。”

林远接过灯芯,攥在手心。他的手指触到灯芯,感觉像触到了父亲的手。粗糙,温暖,有力。棉线是软的,但浸过桐油,硬硬的。他想起父亲。父亲坐在南京的老房子里,手里拿着那块碎瓷片,摸了一辈子。他摸的不是瓷片,是路。他替林远把路摸出来了。现在,他把灯芯也摸出来了。

“陈爷,我爹还说了什么?”

“他说,‘远儿,爹这辈子眼力不行,但看人还行。陈祖义不是坏人。张荣才是。’”陈祖义笑了,“他看人还行。我不是坏人。至少,对他是。”

他靠回墙上,仰头看着水牢顶上那一小方天窗。天窗很小,只有巴掌大,但阳光从那里漏下来,正好落在他脸上。他在水牢里关了三年,每天只有这个时辰能照到光。三年了,第一次觉得——这光照的不是囚衣,是官袍。

林远把灯芯收进怀里,贴在瓷片旁边。四样东西,四条路,汇到一处。

“陈爷,你欠我爹的,还了。”

“还了。”陈祖义靠在墙上,闭上眼睛。“但欠郑和的,还不清。”

林远站起来。“郑公公说,你戴罪立功,说出张荣在宫中的同伙,他奏请皇上,减你的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