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掌上明珠(改)

马车一路向西,走了整整两个月。

从京城出发时还是草长莺飞的春天,等到了凉州地界,已经是烈日炎炎的盛夏。沿途的风景从青绿的田野变成苍黄的戈壁,风里渐渐带上了沙土的腥味。萧云初时还扒着车窗看不够,只觉处处新鲜好奇,待日子久了,沿途风光渐成重复的底色,便只觉枯燥乏味,到最后干脆蜷在车厢软垫上睡大觉,竟把这两个月的光景睡过去了一大半。

“小姐,快醒醒,咱们到啦!”

锦书的声音把萧云从梦里拽了出来。她揉着惺忪的睡眼坐起身,抬手掀开厚重的车帘往外一瞧,顿时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
眼前是一座雄城。

城墙用大块的青石砌成,高足有三丈,墙头上旌旗猎猎,写着斗大的“萧”字。城门大开,两队甲胄鲜明的将士分列两旁,手持长戟,纹丝不动。城楼上的守将看见萧之航的帅旗,立刻擂响了迎接的鼓声。

“恭迎将军回营!”

数百名将士齐声高喝,声浪震得萧云耳朵嗡嗡作响。她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,却被萧之航一把从马车里捞了出来。

“云儿,抬头挺胸。”萧之航把女儿放在马背上,坐在自己身前,“你是萧之航的女儿,这些叔叔伯伯都是跟着你阿玛出生入死的兄弟。在咱们军营里,没有娇滴滴的大小姐,只有铁骨铮铮的萧家儿女。”

萧云被父亲的话激起了好胜心,立刻挺直了腰板,学着父亲的样子冲将士们挥了挥手。

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们愣了一下,随即爆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。有个络腮胡子的副将拍着大腿嚷嚷:“将军,您这是带了个小将军回来啊!”

“那可不,”萧之航朗声笑道,“我闺女比我强,我八岁的时候还尿炕呢!”

哄笑声顿时掀翻了半座城门。萧云一张俏脸涨得通红,回头狠狠瞪了父亲一眼,可嘴角却像是被春风拽着似的,止不住地往上翘。

这就是她未来的家。不是京城的深宅大院,不是后花园的桃花流水,而是这座风沙扑面、铁血交织的凉州城。那天的萧云并不知道,当她在马背上挺直腰板的那一刻,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。她只是觉得,这里的风虽然大,但吹在脸上很痛快。日子便这般稳稳地落了下来。

萧之航在凉州的府邸比京城的将军府简陋得多,不过是座三进的院子,连花园都没有,只在后院种了两棵歪脖子枣树。可萧云偏觉此处自在非常,没了京中那些规矩嬷嬷的拘管,她便似脱了笼的小雀,扑棱着翅膀在满城街巷间肆意穿梭。

凉州城外的风,比京城硬得多。京城的春风是软的,裹着桃花和柳絮,吹在脸上像母亲的手在抚摸。凉州的风却是糙的,裹着戈壁滩上的沙砾,打在脸上生疼,像老天爷在用砂纸磨人的骨头。

萧云刚到凉州的时候,每天被风吹得睁不开眼,吃饭时饭碗里总落一层薄纱,睡觉时被褥里也能抖出沙子来。锦书哭了三回,说这哪是人待的地方。萧云没哭,但夜里也翻来覆去睡不着,想京城,想福府后花园的桃花,想那个给她放风筝的少年。可孩子心性本就活络,日子一久,她竟也渐渐惯了。

头一年,萧之航还拘着她读了几本圣贤书。后来发现闺女把《女诫》撕了糊风筝、《女论语》垫了桌脚,便也死了这条心,干脆把她扔给了自己的亲卫队。

到凉州的第二年开春,萧之航终于松了口,把她正式丢给了亲卫队。

“想学骑射?行,那就好好学。”萧之航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书案前批文书,头都没抬,“阿玛不指望你考状元,但既然来了边关,就得有边关儿女的本事。”

萧云脆生生地应了一声,拔腿就往外跑,刚冲出去两步又猛地折回来,扒着门框晃了晃,眼睛亮晶晶地问:“阿玛,那我是不是不用背《女诫》了?”

萧之航终于抬起头,看了女儿一眼,嘴角抽了抽:“《女诫》你背了三年就会背头两句,阿玛早就不指望了。”

“那《女论语》呢?”

“你用它垫桌脚的事,阿玛还没跟你算账。”

萧云吐了吐舌头,跑了。

她跑到演武场的时候,赵教头正蹲在石锁旁边磨刀。这是个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,四方脸膛,浓眉阔口,常年在日头底下晒着,皮肤粗糙得像打磨兵器的砂纸。他使一手好枪法,在萧之航麾下当了十年亲卫,脾气又臭又硬,连将军都敢顶撞。